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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评估申报指南
来源: | 发布人:广西软件行业协会 | 发布时间: 2388天前 | 7858 次浏览 | 分享到:

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双软评估)申报指南

  一、评估内容及流程
  软件企业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资格、研发能力、业务收入占比、质量保证、产品和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环境等多个方面(具体请参见“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02-2019和“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25-2021)。

  软件产品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自愿申请评估,(具体请参见“软件产品评估标准”T/SIA003-2019)。
  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由企业自愿申请、广西软件行业协会进行评估、公示,并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备案发布。

  二、评估证书及有效期
  “双软评估”证书统一格式,分为证书标识、证书正文、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和证书签章五部分,其中评估机构由广西软件行业协会签章,发证机构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签章。评估结果可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双软评估” 工作委员会公共服务平台(http://srpg.csia.org.cn/)及广西软件行业协会网站(www.gxrjhyxh.org.cn )中的公示公告栏目中查询;评估结果及其证书在全国互通互认。

  软件企业证书和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软件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评估基本条件

  1.软件企业

  1)在广西境内注册登记,公司成立时间大于半年的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的企业;

  2)以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3)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政管理机构通报、重大投诉等不良记录。

  2.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

  1) 在广西境内注册登记,公司成立时间大于半年的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的企业,总收入大于五万以上

  2)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平均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3)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其中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 企业年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3.软件产品

  1)具有证明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具有软件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或申请评估企业自检报告或能证明该软件已完成的其他资料。

  (二)评估材料申报方式
  企业需按软件企业或软件产品评估清单目录及样本将评估材料在相应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后形成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广西软件行业协会邮箱gxsia508@163.com,具体材料要求详见下载中心内的软件企业评估所需提交材料、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所需提交材料、软件产品评估所需提交材料。

  (三)评估材料报送方式

  协会收到评估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企业的评估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回复审核的企业评估材料是否齐全正确,材料完整通过后,协会按照收费标准发送缴费通知。

  (四)评估证书发放
  企业报送材料的一周之内,协会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材料上报到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双软评估” 工作委员会公共服务平台后打印证书,最后用快递方式将证书和发票一同寄给申报企业的联系人。

  四、双软评估收费标准

  (一)软件企业评估和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收费相同

  1.会员单位1200元/家。

  2.非会员单位1600元/家。

  (二)软件产品评估收费

  1.会员单位500元/个。

  2.非会员单位800元/个。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明广,胡诗源

  联系电话: 0771-5830083 13197716188 15678147863

  邮箱: gxsia508@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9号(邮编530031)